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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起受理子女教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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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者逕向戶籍地縣市後備司令部申辦

(本報訊)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人員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各縣市後備司令部與財務單位自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請。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指出,教補費申辦對象為: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金(不含大陸半俸、遺眷改領半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人員之子女,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教補費申辦方式為: 一、本人親辦者:填寫教補費申請表及繳驗俸金支領憑證、戶口名簿、學生證、學校繳費收據正本及影本。 二、郵寄申請者:填具教育補助費申請表及俸金支領憑證、戶口名簿、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學校繳費收據影本,郵寄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司令部。 子女教育補助費請依規定自註冊日起三個月內申請,如有疑問,請洽各縣市後備司令部或財務單位查詢。(點閱次數:1251)